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十三届**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**人大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。根据决定,十三届**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。
会议指出,在以**为核心的党**坚强**下,经过**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努力,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,经济社会生活逐步恢复正常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,适时召集十三届**人大三次会议的条件已经具备。
2019年12月28日,十三届**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,十三届**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在京召开,并提出会议议程建议。按照这一决定,**人大常委会已为大会的召开进行了一系列筹备准备工作。
鉴于发生新冠肺炎重大疫情,为贯彻落实党**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大决策部署,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,2020年2月24日,十三届**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,适当推迟召开十三届**人大三次会议,具体开会时间由**人大常委会另行决定。
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,十三届**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:十三届**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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